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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上海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3〕14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推荐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简称“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赵春华、陈付学 组 员:肖俊杰、朱晓青、袁晓君、高海燕、赵婧、魏艳、董海燕、陆晨 2.成立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赵春华、陈付学 组 员:肖俊杰、高海燕、赵婧、陈红霞、张娟 二、推免原则 1. 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支持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的项目、专业。 2.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成长成才理念。 三、推免名额 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选拔推荐。生物工程专业:推免名额11名,可推荐人数14名;生物制药专业:推免名额6名,可推荐人数8名;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推免名额2名,可推荐人数3名。 四、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 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解除时间应早于2023年9月18日。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结束,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0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 五、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与权重 1. 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权重75%。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权重25%。 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入伍服兵役(30%)、志愿服务(10%)、国际组织实习(5%)、科研成果(25%)、竞赛成果(25%)、体育竞赛成果(5%)等,学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成果。每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2.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成果等学术专长。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学院成立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如有需要可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六、推免工作程序 1. 学院向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发布学院202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 学生向学院领取《2024年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二)和《申请上海大学202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附件三),提出书面申请。 3. 学生将成绩大表(有教务部盖章)、推荐表(有导师、辅导员签署意见)、承诺书及各类加分的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志愿服务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学院803办公室(陆晨老师处),学生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周三)下午17:00前。 4.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申请学生的材料,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推荐条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按序排列),并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和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晚于9月23日,且公示期不少于3天,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报送“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推荐2024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报告”,并附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5.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上报的材料,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七、时间节点 9月19日 下午 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9月19日—9月20日17:00前 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填报推荐表; 9月20日—9月21日 学院组织审核材料; 9月22日—9月24日 学院公示推荐结果; 9月22下午16:00前 推荐材料报送教务部; 9月27日前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八、其他 1. 如出现学生推免遴选综合成绩相同时,该专业的学科基础理论课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2. 如发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争议双方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3. 欲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欲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4. 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5. 2024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6.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文。 推免生推荐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工作咨询联系方式:魏艳66132665-601,生命楼805;陆晨66134207,生命楼803。 投诉及申诉联系方式:陈桂芳66137037,生命楼526。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2023年9月19日 附件一: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说明
一、入伍服役 以武装部制定的《关于2024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为指导。 1.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80分。 2.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5分,得85分。 3.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10分,得90分。 4.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加20分,得100分。 5.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 6.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 二、志愿服务 以《上海大学2024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为指导。 1.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0分;累计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0分。 2.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5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5分。若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 3.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4.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至2023年9月18日12时。 5.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项所有加分。 三、国际组织实习 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认定,以上海大学国际部制定的《上海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际部{2022}2号文件为指导。获得认定得100分,未认定不得分。 四、科研成果 1.在SCI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得100分; 2.在中文核心期刊(最新版北大核心)、EI、ISTP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得60分; 3.上述成果取最高值,不累计;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学生须提供相应发表的论文原件供核验。 五、竞赛成果 1.参与“挑战杯”系列赛事、“互联网+”系列赛事并获奖,得分如下:
2.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入选《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获得最高等第奖项得分80分,其他等第依次递减10分(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上述成果取最高值,不累计; 4.学生须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原件供核验。 六、体育竞赛成果 以体育学院制定的《上海大学2024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体育加分认定指导意见》为指导。 1.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加100分; 2.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4-6名加85分; 3.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7-8名加70分; 4.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加100分; 5.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加100分、7-8名加85分; 6.学生需提交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7.成绩认定时间截至2023年9月18日12时止; 8.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项所有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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