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年度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统筹和协调;成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 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0710生物学、0817生物化工、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0860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如下:
专业 | 学位类型 | 复试分数线 | 名额 (含推免生) |
总分 | 英语/ 政治 | 业务1/ 业务2 |
0710生物学 | 学术 学位 | 287 | 40/40 | 80/80 | 51 |
0817生物化工 | 273 | 38/38 | 57/57 | 4 |
0831生物医学工程 | 286 | 40/40 | 65/100 | 18 |
0832食品科学 | 273 | 38/38 | 57/57 | 9 |
0860生物与医药 | 专业 学位 | 273 | 38/38 | 57/57 | 34 |
注: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下达计划及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微调。
三、 复试方式和内容
2023年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线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4月1日,各学科专业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招生学科/专业 | 学位 类别 | 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 | 专业基础笔试 | 专业综合面试 外语能力测试 |
0710生物学 | 学术 学位 | 3月31日8:15 | 3月31日9:00 | 3月31日13:30 |
0817生物化工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0831生物医学工程 | 4月1日8:15 | 4月1日9:00 | 4月1日13:30 |
0832食品科学 | 4月1日8:15 | 4月1日9:00 | 4月1日13:30 |
0860生物与医药 | 专业 学位 | 4月1日8:15 | 4月1日9:00 | 4月1日13:30 |
注:具体笔试地点见邮件通知,面试地点见资格审查现场领取的正式复试通知。
复试以线下复试方式进行,由专业基础能力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能力三部分组成,总分300分。
1. 专业基础能力笔试(100分),考查内容参考各学科专业招生简章上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 专业综合面试(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综合能力及其它综合能力;
3. 外语能力(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口语、听力及专业外语能力等。
四、 拟录取办法
复试成绩为专业基础能力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能力评分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考生的最后成绩根据以下公式进行统计:
最终成绩 = 统考初试成绩 * 50% +复试成绩 * 50%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录取时按考生最终成绩排序,按专业由高向低顺序录取。如果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英语、业务1、业务2初试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五、 复试工作流程
1. 考生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6243.htm),在笔试考点(见邮件通知)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复试前仔细阅读《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试须知》,并下载打印《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6263.htm)
2. 资格审查现场领取《复试通知》。
3.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
2) 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3) 个人简历(中文版,限1页)
4. 3月31日起进行复试,分两天完成所有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
5. 复试工作完成后,拟录取名单经核查和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上报到学校研究生院,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统一公示。(最终录取情况以学校最终公示为准)
6. 特别说明:所有考生复试当天上午资格审查与笔试持二代身份证从上大路99号校门刷卡进入,下午面试持二代身份证从南陈路333号校门刷卡进入。
六、 调剂信息
本学院生物化工、食品科学、生物与医药专业有少量调剂名额,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方案参照《2023年上海大学生命与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 咨询及申诉/监督
咨询电话: 021 - 6613 2177
申诉和监督电话:021 - 6613 7940
申诉和举报邮箱:lifesciences@oa.shu.edu.cn
通讯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学院806,邮编200444.
九、其它
1. 我校及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本办法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