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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大学学生工作“主人翁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09/03/26  徐卫兴   浏览次数:   

为增强我校大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将广大学生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学校学生工作的科学发展上来,切实增强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创造性,校学生工作办公室、大学生成才服务中心联合发布上海大学学生工作"主人翁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上海大学奖学金评审规定(要求:既能调动广大同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又充分体现学校"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人才培养理念)

2)上海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审规定(要求:在完成学业的基础上,激发广大同学参与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的热情)

3)上海大学自强不息奖学金评审规定(要求:体现出上海大学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展示上大学生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

4)上海大学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体现出困难学生认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使各类资助真正起到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目的)

5)上海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的收集、发布、监督、实践等各个环节,培养学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

6)上海大学优秀学生毕业典礼形式设计(要求:通过对优秀学生毕业典礼形式与内涵的策划与设计,使之既能体现上大的历史与文化传承,又能成为学校仪式教育"表彰先进,激励奋进"的品牌项目。)

7)课程班党员核心小组活动模式设计(要求:加强对党员的后期培养与监督,使核心小组成为党员体现先进性的载体,同时发挥党员核心小组师生互动、双向沟通的桥梁作用)

 

二、项目申报条件

1. 申报学生须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必须以团队的形式进行申报。每个团队由3-5名同学组成,同时必须邀请一名指导教师,每个学生只可参加一个团队;

3. 项目实施期为春季学期(17周);

三、成果要求

1、书面报告

2、调查问卷及统计

3、座谈会记录

四、项目申报及实施程序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至2009331;

2、申报学生填写项目申报表(后附),书面采材料交学工办(A408),电子版发送至civilstar@shu.edu.cn ;

3、校学工办将组织专家组审核,择优立项;

4、申报人对立项项目组织实施,在200958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A408)递交项目成果;

5、专家组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

6、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学校将颁发表彰证书并进行相应的奖励。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上海大学学生成才服务中心

2009320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主人翁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组成员

组长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组员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指导教师

姓名

 

学院

 

职务

 

联系方式

 

对所报项目的认识(包括目前该制度的不足之处、完成之后可以达到的效果):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的思路、步骤、项目组成员分工及时间安排,可附页):

预计完成时间

 

成果形式

 

指导老师意见:

 

签名                    

专家评审组意见:

 

 

签名                    

注:本表(包括附页)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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