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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毕业学生个人数码证件照拍摄通知

创建时间:  2009/05/21  徐卫兴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市教委的安排,自2009年起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比结业证书打印统一归口由上海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证书打印所用照片由学校提供,报送指导中心。上海大学依据‘学生个人信息平台’照片作为证书照片的来源。考虑到部分学生的需求,即日起至6月6日期间为毕业班同学提供个人数码证件照重拍机会。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时间:即日起至6月6日,每周一至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地点:上海市西康路928号创展大厦1101室上海蓝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西康路安远路口、玉佛寺西200米)
交通:13、19、24、36、63、76、105、112、138、824、830等等。
 
拍摄前请登陆‘学生个人信息平台’确认本人信息无误。
本次重拍采取自愿的原则。对于未参与拍摄的学生,证书照片使用‘学生个人信息平台’上照片为证书打印照片。拍摄工本费15元整由个人承担,拍摄时现场收取。重拍的学生蓝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数码照片一套共计12张,全部拍摄结束后通过学院发放至学生,可用于本人学位证书及其它用途。
拍摄时请带好本人学生证,拍摄时表明本人学历性质‘上海大学’‘全日制’‘学号’‘姓名’,对于姓名中有难僻字可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本次拍摄为数码照现场采集,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供的照片。
拍摄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校学工办信息科,电话:6613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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