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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质量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通知

创建时间:  2009/09/16  魏艳   浏览次数:   

为了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适应上海经济发展的优秀技能人才,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组织的"2009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已正式启动。上海市质量检测协会是"2009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市级一类竞赛的承办单位,根据市竞赛组委会[沪人社(2009)1号]文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有关食品质量检验工市级一类竞赛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年底将举行的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共有13个职业15个工种,今年竞赛职业的选择,除了保留市场急需、社会通用性强、就业面广量大的职业(工种)外,特别加入了许多适应世博人才需要的职业(工种),食品检验工种就是首次列入市级竞赛之一的职业。本届竞赛活动以"迎世博、展技能、促就业"为主题,以加快培养和选拔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特别是世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为出发点,旨在号召广大劳动者踊跃参加技能竞赛,展现技能风采,促进岗位建功,为世博献礼。
  二、竞赛实施和职业等级
  1、食品检验工的市级一类竞赛由市竞赛组委会主办,委托上海市质量检测协会承办。
  2、食品检验工的市级一类竞赛等级为食品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竞赛方式分初赛、决赛,竞赛内容和技能要求依据食品质量检验员(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该职业技能鉴定细目。
  三、参赛条件和报名
  1、参赛条件
  本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1)持有食品检验工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持有食品检验工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有所在单位开具的五年食品检验工作经验、技能水平较高、推荐参加竞赛的书面证明材料。
  3)取得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学年学生,且有该校教务处的证明材料。
  2、报名途径与地点
  在沪中央企业、控股(集团)公司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报名;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向所在高校报名;其他人员,可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或所在单位报名。上述单位将报名信息汇总确认后,填写《2009年市级一类竞赛报名表》,携带报名材料,统一到天山路1800号4号楼底楼大厅(近中山西路)向市竞赛办公室报名。每位选手只能报名参加一个职业的比赛。
  3、报名日期与时间
  2009年9月21至24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4、报名费用
  按照市财政局、物价局等核定的标准,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每位参赛选手按职业资格鉴定三级(高级工)标准收取鉴定考核费,并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鉴定考核费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收取。若为支票的,支票台头应填写"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财政汇缴专户"。
  四、竞赛时间安排和操作要求
  1、初赛时间:2009年11月中旬。
  3、决赛时间:2009年12月中旬。
  3、本职业是与食品质量检验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竞赛,具体工作按照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下发的"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指导手册"组织实施。竞赛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具体安排将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即时公布。
  五、赛前培训补贴和奖励
  今年技能竞赛活动在赛前培训补贴政策上仍延续往年做法:凡参加经批准的四级以上职业等级技能竞赛的赛前培训项目,且最终比赛成绩合格的选手,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同时,在对竞赛优胜者的表彰奖励上,除名次奖励、破格鉴定申报、晋升职业资格等级外,优秀选手符合相关规定的,还可授予"上海市技术能手"、"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 称号以及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六、奖项设置
  1、比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状、奖杯和奖金。
  2、比赛设团体金、银、铜奖和"2009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
  注:区县、中央在沪单位、控股(集团)公司、高等院校等单位,可参与本职业团体奖的评比。参与团体奖评比的单位,可在所有参赛选手中指定3名选手组成团体(需在报名表中注明,且其中必须有1名选手在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代表单位参评团体奖,其他人员作为个人参赛。团体奖以各单位在报名表中指定的3位团体选手的参赛总成绩排名为依据(以3位选手的名次之和计算),各职业产生团体金、银、铜奖各1名。
  七、联系方法
  食品质量检验市级一类竞赛承办办公室(上海市质量检测协会)联系地址:长乐路1219号9楼,邮编:200031。
  联系人: 周荣英    64710217     (906室)
   张 敏    64335907     (901室)
  希望各有关单位能高度重视2009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广泛动员,鼓励和支持相关人员积极报名参赛,各授权开展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资格培训的机构,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学员,做好赛前培训,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展。(上述内容详情均可查阅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12333sh.gov.cn)。
  附件:关于"2009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一类竞赛具体工作的通知[沪技竟组(2009)2号]
  上海市质量检测协会
2009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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