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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宣传勤工助学及慈善义工文化,培养大学生自强不息精神,突出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弘扬帮困育人及慈善义工精神,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及精神文明建设,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出一份力。我校决定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2009年"自强之星"、"勤助之星"、"义工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大学"自强之星"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名额:10名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觉悟高,积极上进,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2、成绩优秀,获得当年的奖学金
3、综合能力突出,有特殊助人或自强事迹者
4、积极参加慈善公益活动,具有奉献精神,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表现优秀
二、上海大学"勤助之星"(本项评选另行通知,学院不用上报)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
2、名额:30名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觉悟高,积极上进,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过去一年无不及格科目
3、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工作持续半年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工作时间达40小时以上,工作获得学校或用人单位的好评
三、上海大学"义工之星"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参加慈善义工工作的学生
2、名额:30名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觉悟高,积极上进,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2、过去一年参与的义工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或一年内累计不少于60小时
3、能够积极组织、带动同学参加慈善义工服务活动,在活动中有杰出表现者
四、推荐名额
每一类参选项,各学院可以申请推荐1-2名学生。
五、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推荐成绩突出、事迹真实感人的参评名单。
2、经推荐单位审定后,将有关申请资料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上海大学成才服务中心。各学院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至:ccbbhh168@shu.edu.cn
联系人:周丽娟老师
联系电话:66134737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上海大学学生成才服务中心
2009年12月14日
汇总表excel:
"自强之星"申请表
(2009年)
"勤助之星"申请表
(2009年)
"义工之星"申请表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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