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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各中心:
根据《上海大学本科教学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管理办法》(上大内【2009】252号),即日起开展2010年上海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与条件
1. 精品课程的评选范围与条件
2004年-2008年立项的校级重点课程中,已达到建设目标、完成设定的任务,且课程仍列入目前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基本或初步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课程,均可参加评选。精品课程所规定的关于录像的要求在此次评选中可暂不考评。现将具有基本申报条件的课程名单(附件1)发给学院,以便申报时参考。(课程负责人若有变动的,应通过课程组向院、系教学委员会报批)
2. 优秀教材的评选范围与条件
(1) 在2009年12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以前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和电子教材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2) 由我校教师主编,供高校本科教学使用,当前正在使用并已有两届(含两届以上)的使用经历。
(3) 曾获校优秀教材奖及以上级别教材奖的教材,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经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曾获奖教材,仍可申报。
二、 申报材料与时间
1. 精品课程申报材料清单
(1) 《2010年度上海大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排序上报)(附件2)
(2) 《2010年度上海大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二份)(附件3)
(3) 精品课程的申报材料须制成本地链接网页(同时报送光盘),主讲教师的课程教学录像有则申报,暂缺则不必申报。
2. 教材奖申报材料清单
(1) 本院(系)《 年 月至2009年12月出版的教材统计表》电子版(起始年份尽可能从2009年向前追溯)(附件4)
(2) 《2010年上海大学校级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排序上报)(附件5)
(3) 《优秀教材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二份)(附件6)
(4) 样书二本/套(如申报教材为修订版,还需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电子教材需提供运行说明书)
3. 材料报送
时间:2010年11月22日-23日
三、 申报办法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对参加评选的精品课程或优秀教材,学院应先排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则按照通知要求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 评审与奖励
1. 校级精品课程和教材奖的评选工作,由校教学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教务处具体执行。
2. 在学院申报的基础上,校教学建设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经网上公示,评选出2010年度上海大学校级精品课程(第二批)和2010年校优秀教材奖。
3. 精品课程和获奖教材的奖励经费由学校拨付。(精品课程奖励经费含主讲教师授课录像所需的相关费用)
五、 其他
1. 所有附件及表格均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区下载,请严格使用本次"通知"附件所示的表格。
2. 投诉电话:66135091(联系人:宋少沪)
上海大学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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