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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09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阶段性检查及部分08、09年度国家级、市级创新项目结题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0/11/01  张红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各项目组:
为更好掌握创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创新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决定对2009年度各级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同时对部分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学校将根据各项目检查情况,下拨项目的第二期经费。具体安排如下:
一、阶段性检查:
1、阶段性检查范围
① 2009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
② 2009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立项项目;
2、检查内容
① 项目的执行情况;
② 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成果;
③ 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④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⑤ 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详细内容见附件《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活动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1),请各项目成员认真填写。
3、检查时间安排
10月28:根据以上检查内容,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学院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记录检查结果,总结各项目的实施情况;-11月11
② 请各学院在11月12日(星期五)16:00前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包括《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及学院总结材料)上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新校区行政楼306)。
二、08度、09年度部分国家级、市级项目结题要求:
1、结题项目范围
① 原计划实施半年的2009年度已完成国家级、市级项目;
② 08年度(含)以前未结题的各级项目。
③计划实施1年,已提前完成的2009年度已完成国家级、市级项目。
2、项目组填写材料:
① 《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③ 提交相关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专利申请书、软件开发、制作发明实物和课件建设、发表论文和刊物复印件等有关成果证明资料。
3、学院应组织答辩,并将以下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科:
① 《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② 《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附件3);
③ 《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学院,附件4);
④ 《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
⑤ 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答辩记录(附件6);
⑥ 结题项目相关的成果证明材料等。
4、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在11月12日(星期五)16:00前将书面结题材料及电子版上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新校区行政楼306)。
三、专家推荐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更好地做好项目立项、评审、阶段性检查、结题等工作,学校将组建大学生创新活动专家库,请各学院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具体参见附件7。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6133381,
电子邮箱:xlxu@shu.edu.cn
联系人:徐学良
 
 
教务处     
2010年10月22日 
 
 
阶段性检查
 
各级项目结题材料
 
专家推荐表
附件7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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